第 5 章 · 眼觀-心想-行動
(《Learn to Drive Smart》2026 年 3 月版)
這一章把前面幾章串成一套固定流程:先看清危險,再想清楚哪個最要緊、該怎麼辦,然後去做。
眼觀。 視線要不停地轉完一圈——遠處、左右兩側、後照鏡(考卷:觀察鏡)——每五到八秒一次。至少看到 12 秒以外,在市區是一到兩個街區,在公路上大約半公里;車速要讓你能在看得見的距離內停下。後照鏡有死角(考卷:盲點),所以每次改變位置或方向之前都要回頭察看。凡是可能傷到你或別人的東西都是危險,手冊把它們分成空間衝突、意外險情、阻礙視野和路況不佳幾類。
心想。 判斷情況有多危險,找出最危險的那個,再選最安全的辦法——通常由哪裡還有空間來決定。
行動。 每個駕駛動作都由四項技能組成:控制車速、控制方向、邊緣空間(考卷:空間充裕度)和溝通。沒有標誌另行規定時,市鎮內限速 50 公里/小時,市鎮外 80 公里/小時,市鎮內的小巷或後巷 20 公里/小時;標示的限速是理想條件下的上限。進彎前減速,不要在彎道裡煞車。和前車至少保持兩秒鐘,在車速較快的道路上三秒,路況差或路滑時四秒。超越騎腳踏車的人或行人時至少留出 1 公尺,限速高於 50 公里/小時的道路上至少 1.5 公尺。方向燈(考卷:轉向訊號燈)要打得早、打得清楚,轉完要確認它已經熄滅。